“瞧少庄主说的,怪伤心的,他乡遇故知多么高兴的是事情,怎么瞧着少庄主一脸的惆怅呢……”阿言开始正确发挥一盏灯的使命,开始不断在朱雀与庄烨的捎带暧昧的聊天环境里增加几份不上道的破坏。
庄烨看了他一眼,没理。阿言自讨了个没趣,继续待在朱雀和庄烨之间阻拦两个人的对视。
朱雀嫌弃将阿言的头给掰向一边,冲庄烨说道:“庄大哥,你之前不是说要同我一起吃面吃包子吗?什么时候方便我们也好约早晨的饭,你不知道,我早饭每天都是别人从酒楼里拎出来的,好吃是好吃就是少点人间烟火气,你要是方便的话明天或者是后天,咱们一起约着去逛早上的市井吧。”
阿言一撇嘴,跟卫鞅告密:“阁主你不知道,那个姓章的每天都要派人从酒楼里给她买最时兴的早膳,那个宁王殿下每天都会给她送梁香居刚出的糕点,每天都送一大兜,有时候连别苑的洒扫婆子都能分到糕点吃,你说气不气人。”
卫鞅一听,听出了不一样的信息问道:“你说宁王殿下每日都会给她送糕点?他们的关系有那么熟?”
阿言扬起脑袋想了想“细说起来,还是初到京都的时候,章韶光他妹十分嫉妒小姐的美貌,派人追杀小姐,小姐那时候就躲进了宁王殿下的府里,便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宁王殿下,后来章韶嫣死心不改又来找茬,小姐被追的满城跑,跳进了宁王殿下的马车里,那个时候算是第二次见面,后来,小姐喜欢吃梁香居的糕点,买糕点的时候撞上过一次宁王,就我所能想起来的东西,他们也就是见过三四次面,但是宁王殿下好像并不喜欢小姐,当然,”阿言看了看卫鞅的脸色,又解释说道:“我说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是作为普通人只见,人对人的友善,宁王殿似乎对小姐并不友善,但是小姐并不介意,相反就是喜欢宁王殿下的这个不友善的态度,每次在宁王的面前表现的可讨人厌了,我瞧着都来气。后来不知道怎么着,宁王对小姐的态度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一天晚上亲自给小姐送来了糕点,后来每天都送,小姐今日被抓也是因为在讨宁王厌恶的时候,穿的衣服过于隆重且暴露,行动不便才落入了悍匪的手里……”
阿言话还没说完,卫鞅便望着朱雀道:“你穿的隆重且暴露?去宁王那里讨嫌?能讨着嫌弃?”
男人都不是什么理性思考的动物,卫鞅自认为自己也是这样,见了一个长得绝美的人又是穿了那样一个露骨的衣服,肯定不会招来厌烦。
朱雀一瞥嘴:“你知道什么,我自然知道他是怎么样一个人,自然知道怎么样做才能让他讨厌,我同宁王的交情可比你要深。”
那话直接将卫鞅拉回了十几年前,那个时候,他为了做伴读显示侯府对于皇帝的忠心,故意做了当时还是三皇子的宁王的伴读,那个时候,他便隐约察觉出他对朱雀的感情不一般,甚至把朱雀的香囊占为已有,不肯归还。那个时候,他便知道,这个三皇子,只是因为不受宠没有空间去施展自己的才华,因为以他的谋略和手段大皇子和二皇子都不是他的对手。
后来听说他去给太后守了三年墓,回来的时候,面对侯府满门均灭门的假象,不知道该是怎么一种心情,若是他对于朱雀那一般的感情不是大哥哥守护小妹妹的感情的话,那么他必定很多年都生活在痛苦之中。
但是,既然阿言说刚开始宁王殿下对朱雀是表示厌烦的,那么为何他的态度会出现如此的天翻地覆的改变?是因为喜欢上了朱雀,不应该,朱雀在京都人的眼里,已经是章韶光的外室,像宁王这样清高的人,是断然不会动别人外室的主意的。
除非……
除非宁王已经认出了朱雀。
但是这不能,像章韶光那样的同朱雀待了三四个月也没认出来她曾经就是侯府的表小姐,况且以前章韶光也是对侯府的表小姐表现出不一样的痴迷。
想当年,他的情敌有很多。
现在又多了一个庄烨,还是这般棘手的美男。
朱雀在旁跟庄烨有说有笑,阿言的人形电灯泡已经失去了作用。阿言看了眼卫鞅,满眼写着‘阁主我尽力了,现在的情况还是你出马比较好。’
卫鞅看了眼朱雀那神采奕奕的目光,忽而发现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来都没有这么开心过,或许庄烨就是她的天命呢,或许庄烨就是能守护她一辈子安宁,岁月静好的陪她到白头呢。
只要她好就足够了,还去计较什么记得住记不住做什么呢。本来人的记忆就不是永恒的,总也会忘记。
人最大的优点是会忘记,包括忘记疼痛,忘记悲伤。
忘记是一剂良药,需要用时间做药引。
所以一旦时间给到了,忘记不忘记的也就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事情。
随他去吧。
只要朱雀能好就足够了。他自己又在这里默默坚持什么,计较什么呢。
一个未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的人,有什么权利去计较得失,计较她的记忆能维持多长时间呢。
所以卫鞅便没有再在朱雀与庄烨之间说上一句话,这一路上,只听见朱雀跟庄烨将淮南的好吃的好玩的,就这么讲了一路,庄烨一直点头微微笑着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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